民事律师可以接刑事案件吗

80人浏览 2023-09-26 18:22:21

6个回答

  • 树随风止
    树随风止
    最佳回答

    在中国法律体系中,民事律师可以接受并代理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可以为涉嫌犯罪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包括代理辩护和其他法律服务。民事律师有权承接刑事案件并为被告人提供法律辩护。刑事案件辩护工作相对于民事案件更为复杂和严谨,对律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也更高。律师在接受刑事案件时应有足够的专业能力和经验来胜任该项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律师可能会选择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团队或与其他具备相关经验的律师合作,以确保为被告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律师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和纪律规定,如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律师在代理刑事案件期间应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并遵守法律程序,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民事律师可以接受并代理刑事案件,但要求律师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以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 红豆
    红豆

    由于法学分科很细,律师一般情况下往往只精通一类的案件,不能做到各种类型的案件都接。律师的专业分类都是根据案件类型和律师专业特长进行区分的。律师分类:1、专职律师2、兼职律师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律师分为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两种。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在履行律师职责时具有相同的权利、同时承担着相同的义务。扩展资料:中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和范围:(一)担任法律顾问;(二)担任诉讼代理人;(三)担任刑事辩护人;(四)担任非诉讼代理,参与调解和仲裁;(五)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执业地的原审核颁证机关收回、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一)受到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处罚的;(二)原准予执业的决定被依法撤销的;(三)因本人不再从事律师职业申请注销的;(四)因与所在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在六个月内未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的;(五)因其他原因终止律师执业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律师百度百科-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 会发胖的瘦子
    会发胖的瘦子

    做刑事律师,比民事律师有哪些优势?第一,就年轻律师来说,案源本来就少,很难从一开始就只接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侵权纠纷等民事诉讼中的某类案由。但这些案由所需要的知识储备完全不同,做过婚姻继承的案子,可能对医疗纠纷没啥帮助。而且民商事律师最大的作用基本就在开庭,一举定乾坤。但刑事案件不一样。律师们的水平差距主要体现在分析能力和辩护思路,但专业能力之外,会见业务和与办案单位沟通情况也占据了半壁江山。甚至有可能虽然办案效果不好,但你每周都跑看守所,客户满意的不得了。就算你没接触过某个罪名,但是会见的技巧是通用的。刑事律师基本没有不能接的罪名。第二,民事律师输了案子,要么赖当事人证据不足,要么赖律师水平不行。但刑事案件不同,公检法层层把关,证据情况一目了然。在最终结果出来之前,有经验的律师基本都能判断个八九不离十,所以可以提前和客户沟通。比如基础量刑是10年,我们争取到8年,当事人就会很满意了。第三,刑事案件当事人的期待值一般都低于民事诉讼当事人。曾经也有过确认无罪国家赔偿的案件,但毕竟是凤毛麟角。99%的被告人是不冤的,再加上认罪认罚程序,最终的判决结果当事人都能接受,律师自然少了很多后顾之忧。第四,刑事案件是比较容易和其他律师合作的。第五,刑事案件的知识,一般人不会去学。但是民商事案件不一样,很多公司老板都是非常聪明的人,律师是不是懂,他们聊几句就知道。但刑事案件的业务没有实际经验很难了解,而且一旦涉嫌刑事案件一般都是很严重的情况。以前我们代理过某证券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的案件,开会的时候都是跟副总裁级别一起,而他们的民事律师团队只能见到法务总监,受重视程度明显不一样了。这个案子后来检察院撤回起诉了。第六,收费方面。之所以放在是因为每个律师都有自己的收费方式,民事案件有人拖着律师费,刑事案件一样也有。但刑事案件不以结果论,基本上每个案件的工作量都差不多,所以收费很有底气。以前刑事案件也不允许风险代理,所以大家都是先收足了律师费才工作

  • 夏目家的小鱼
    夏目家的小鱼

    法律主观:1. 如果民事案件是因为刑事案件引起的,如伤害案件等,受害人可以在刑事案件审理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之诉。如果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没有直接的因故关系,根据我国先刑事后民事的审理原则,像你这种情况应当在刑事案件审结终结后,才能提起民事 诉讼 。 2. 被广泛引用作为“先刑后民”原则法律依据的是《 民事诉讼法 》第150条。该条第五款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中止诉讼;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安妮
    安妮

    法律主观:不是律师可以代理刑事案件吗 不是律师的人,只要符合刑诉法第33条规定,也是可以依法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监护人 、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我国辩护人的权利主要有: 1、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辩护人根据自己对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其他任何机关,包括人民 法院 和人民检察院,或团体、个人,都无权干涉。 2、会见通信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面和通信。在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通信。 本案的诉讼文书是指包括立案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通缉令和起诉意见书等。技术性鉴定材料就是指鉴定结论。所谓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自诉案件应是指刑事自诉状及相关证据;人民检察院不起诉,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移送给人民法院的案卷也应允许查阅; 公诉 案件是指有明确指控犯罪事实的起诉书、相关证据目录、 证人 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等。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是指对案件定罪量刑有决定意义的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3、调查取证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其他辩护人则没有这项权利。 4、提出辩护意见权。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就有权为委托人辩护。对此,人民检察院应当听取。 5、在案件的审判阶段,辩护人有权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接到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 6、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法庭调查阶段,辩护人在公诉人讯问被告人后,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法庭审理中,辩护人有权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物,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庭辩论阶段,辩护人可以就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和控方展开辩论。 7、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的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即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有权对第一审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 8、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予以释放、解除 取保候审 、 监视居住 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9、拒绝辩护权。根据刑事诉讼法和 律师法 的规定,拒绝辩护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继续辩护;另一种拒绝辩护是指辩护人具有法定理由不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的行为。律师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10、代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诉。 11、辩护人在合法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不是律师的人,只要符合刑诉法第32条规定,也是可以依法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 楠宝
    楠宝

    这是不可以的,标准的利益冲突情形。《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一)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四)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同一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的代理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但在该县区域内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且事先征得当事人同意的除外;(五)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中,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者本所或其工作人员为一方当事人,本所其他律师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六)在非诉讼业务中,除各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外,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同时担任彼此有利害关系的各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七)在委托关系终止后,同一律师事务所或同一律师在同一案件后续审理或者处理中又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的。以上基本涵盖各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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